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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标题:
[咨询] 阳光熙云湖物业管理是否合规及车位销售欺诈
发件人姓名:
****
发送时间:
1690085210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阳光熙云湖业主,于2020年购房,应于2023年7月31交房,临近交房,1,根据(达市发改价格[2015]1053号文件规定达州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1.8元/平方.月。开发商出通知我们的物管费是2.2元/平方.月,并且要预收一年,请问领导,阳光熙云湖物业收费是否合规,合法,阳光熙云湖物业是否取得相应资质。2.购房时开发商承诺销售的产权车位并赠送有”购买车位现金抵扣券“,然而开发商销售通知我们购买车位时,不是购买产权车位,而是租赁车位,并且租赁车位也高于周边市场价格(达州周边的产权车位也就6万元左右)租给我们有”购买车位现金抵扣券“的要6万元,没有券的4万元,请问相关领导,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是否在相关部门备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回复情况:
“张猛”朋友:
现将你咨询“阳光熙云湖物业管理是否合规及车位销售欺诈”回复如下:
一、2015年12月30日,经市政府同意,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规范达州市城区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达市发改价格[2015]1053号),目前该文件仍然有效。文件第四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原则按月计收,不得提前预收,另有合同约定除外”。
二、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规定,车位销售价格不属政府定价范围,属市场调节价管理,不需在我委备案。
如需了解物业是否取得相应资质,请咨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如遇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15”。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
回复时间:
169027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