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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标题:   [咨询] 澜湖郡外围门市物业收费问题
发件人姓名:   ****
发送时间:   1718676028
信件内容:
我们租赁了一个门市,位于澜湖郡外围好吃街。最近该物业公司到店催收物业费,说收费标准是6元每平方月。一是物业如此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二是我们门市是转过来的,我们觉得接收门市之前的物业费也让我们承担不合理,别人经营门市一年多不去催收,对比于现在的经济情况,我们高价接手后让我们来承担不合理。三是我们觉得我们没有享受到部分物业服务,比如我们上次停电,给物业反映了,物业根本不予理睬,真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安全监管不到位,2024年2月份过年期间,有人用力推大门和逗放在门市里面的猫,导致门锁和门损坏,门市里面的画架、摆件、椅子损坏。但清理垃圾还是应该交的。四是如此严峻的社会经济形势,生意难做得很,好吃街很多门市都在转让,物业还这样坐在门市里面催收,不合理吧!
回复情况:
“潘光银”朋友:
    您好!来信咨询“澜湖郡外围门市物业收费问题”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庚即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交流,现就门市物业收费标准问题回复如下:
门市物业收费标准未列入《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2021年版)》(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规定,对未列入《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不得擅自增加定价项目、扩大定价范围和越权定价。
您反映的澜湖郡外围门市物业服务企业收取6元/月平方米的物业服务费是否合理等问题,建议持相关凭据咨询住建部门,并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15)。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回复时间:    171884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