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达州高新区科经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0〕596号)转发你们,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省报送典型案例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筛选报送,并于11月20日前将参评案例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和电子版光盘3份)报送我委环境资源科。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