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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入乡创业牵引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0-03-19 10:14:00   作者:体改科   点击量:   来源:

    破解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关键瓶颈在于实现城乡各类资源要素的平等双向流动和有效配置,返乡入乡创业是加快要素双向流动的重要“枢纽”,能够发挥推动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的牵引作用。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转型进入关键阶段,城乡劳动力流动新格局正在形成,返乡入乡创业面临良好的发展环境,需要紧紧抓住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主题和目标方向,实现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在乡村振兴之路中贡献重要力量。

    一是支持返乡入乡创业聚集大健康产业发展

    高质量的创业活动不能局限于传统的个体户或“小作坊”,必须依托现代化的经营模式,寻找高附加值的新产业、新业态。“生态+大健康”产业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产业路径,在乡村发展大健康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是将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可行途径。政策上要积极鼓励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从事与生态保护和健康有关的创业活动。

 

    二是以特色小城镇建设为载体支撑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发展

    没有人口和经济的聚集,难以支撑可持续的创新创业活动。需求不足和市场规模有限是目前制约返乡入乡创业活动的重要瓶颈,必须要加快形成具有活力的创新创业载体。大力支持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等重要载体的发展,进一步强化资金、场地、人才、税费等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创业人员参与其中,实现共赢。

    三是全面推动城镇各类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

    创新是各种资源要素组合的过程,现代经济发展不仅需要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更要注重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的融合。返乡入乡创业的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具有创新活力的人才下乡,更需要完善体制机制,加快要素市场关键领域改革,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源下乡。

    四是建立完善创业人员的支持保护体系

    创业是从事风险的活动,农业和乡村天然具有脆弱性,需要建立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的风险保障体系。允许创业失败,建立风险保障基金和风险补偿机制。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商业财产保险在创业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参加城乡各类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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