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名制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农民工进场实名登记、工资发放公示等制度,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管理平台,组织专职监察员+协管员动态采集用工单位信息,用工备案登记4.53万人,在建项目落实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和分账制管理占比达95%以上。
(2)“红黄绿”三牌预警。建立农民工工资拖欠预警百分评级制度,根据工资按月发放、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保障金缴纳等指标,将486户企业纳入红黄绿牌三级预警管理。对绿牌预警企业,责令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对黄牌预警企业,重点监控工资发放情况;对红牌预警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招投标、人民银行等部门。
(3)“黑名单”联合惩戒。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按照企业恶意欠薪50万元和个人恶意欠薪10万元标准,将欠薪行为人列入“黑名单”,通过政府网站、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并同步推送财税、银行等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方面进行限制。目前,移送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8件,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1015份、补缴社保费193万元,为1万余名农民工追发欠薪20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