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车改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省车改办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国有企事业车改工作任务。完成涉改单位方案审批、车辆封存、车辆评估和取消车辆处置工作,持续推动公务用车平台建设,未纳入“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的车辆,必须在1月底前全部接入平台。督促各单位严格保留车辆管理,对保留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健全车辆日常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并联合相关部门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车改取得实效。落实好保留车辆标识化、平台化、信息化等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深化车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