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符宋,主持召开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专题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相关文件精神,听取了有关县(区)和项目建设单位节能审查验收开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项目节能审查验收作为节能审查制度的关键环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明确规定的强制性程序,与安全验收、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地始终把“讲政治” 摆在首位,深刻认识节能审查验收对于推动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双碳” 目标的重要意义,坚决摒弃 “重项目落地、轻节能管理” 的错误观念,切实抓好节能审查验收各项工作。二要明确分级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各地严格按照“谁审查、谁验收”和项目属地管理等要求,建立省市县三级节能审查项目台账,强化过程监督管理,对未经节能审查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建设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在项目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及时组织开展节能验收或验收申请,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验收。三要强化宣传引导,提升节能意识。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节能政策宣传与审查验收工作相结合,向项目建设单位全方位解读节能审查验收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与工作流程,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政策、规范开展工作,切实提升企业主动开展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的积极性与自觉性。
市发展改革委环资科负责同志,相关县(区)发展改革局分管负责同志,达州东部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