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受理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法举报,主要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法违规发布招标公告、不公示中标候选人、违反招标事项核准规定、评标专家不依法履行职责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招投标监督部门职责
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负责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反招标事项核准规定、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违法违规评标等问题,并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对招标、评标无效的认定。经信、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务、商务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项目业主、中标单位履约情况,查处歧视排斥投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违法确定中标人,挂靠承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使用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等问题,并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请举报人按部门职能职责依法举报。
三、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详细证据或者线索,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提倡实名举报
请举报人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内容。举报人上述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非法使用,不会透露给相关监督部门以外的第三人。
五、举报处理
按照市政府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属于我委监督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我委依法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监督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我委根据情况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举报途径:邮箱:dzsfgwzcfgk@163.com;电话:0818-2392410;邮寄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522室。
七、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