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委即日起组织开展全市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优惠、减免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二是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购物、休闲游乐等相关经营者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旅游行业经营者是否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徕游客,是否存在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我委将结合全市旅游行业特点,积极开展价格宣传,指导旅游业规范明码标价,倡导经营者明码实价,主动防范价格违法行为。针对旅游行业存在的价格难点问题,我市发改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协会和经营者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探索规范旅游价格行为的长效机制,提升检查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