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
7月2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决定:2020年7月1日起,达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6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0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10元提高到78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520元。
站内搜索: |
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
7月2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决定:2020年7月1日起,达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6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0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10元提高到78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520元。
上一篇: 今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涨30元
下一篇:2020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