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有关部门调整已分解报备的计划,系统提供了分解备案计划调整功能,省级发改部门、中央部委、中央企业本级可通过“启动调整”功能对已分解的计划进行调整。
步骤说明:
一、启动调整
选择需要调整的计划启动调整。选择“滚动计划”模块,进入“年度计划编报”的“年度计划下达备案区”,点击“启动调整”按钮。弹出“调整原因”页面,输入调整理由。
二、管理子项目
(一)管理子项目:对于已启动调整的分解计划,选择“滚动计划”模块,进入“年度计划报送”的“年度计划下达备案区”,选择计划,点击“管理子项目”按钮,进入打捆子项目页面。
1、调出子项目:对于需要调出的项目,点击“调出子项目”按钮,项目将移动至“备案区调出”,备案区调出项目不可删除。
如需还原“备案区调出”项目,点击“计划还原”按钮,项目将还原至添加打捆子项目页面。
2、添加子项目:在三年滚动计划中将相应的项目信息修改后,点击添加子项目,可以看到子项目备选清单。
如果拟关联的项目已被其他主项目关联,系统将提示是否继续关联,确认后可继续关联子项目。
3、填写分解文号及下达资金:在子项目列表内点击“分解文号及下达资金“按钮,本次下达资金和分解文号变为可编辑,用户可以填写各个子项目的下达资金和文号
4、保存录入:分解文号和下达资金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录入“按钮,保存本次下达资金和分解文号。
注:如未填写项目本次下达资金或分解文号,不能保存填报信息。
三、录入“分解文号发文时间”
选择“滚动计划“模块,进入“年度计划编报“的“年度计划下达备案区“,选中调整后的计划,点击“分解文号发文时间”按钮,填写发文时间并保存。
四、报送分解备案
在上述操作完成之后,关闭子项目列表。选择主项目,点击“报送”按钮,上报已调整分解计划。
※特别说明
1用于调整计划的具体子项目也应包括以下要素:
与中央预算内资金有关的信息。基本信息中“是否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应”选择“是”,并填写相关信息;投资情况中填写中央预算内资金构成,并明确年度预算内资金需求。
2审批监管平台信息。在基本信息中填写在审批监管平台中获得的项目代码。
3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具体项目编制三年滚动计划并报送。
(转自:重大库运维团队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