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达州经开区经发局:
为做好我省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我省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函〔2019〕122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学习研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工作细则(暂行)〉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8〕14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川发改能源函〔2019〕1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并于2019年11月29日前报送我委,逾期未报视为无申报项目。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我省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函〔2019〕1221号)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