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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管责任单位设定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18-08-08 21:02:19   作者:投资科   点击量:   来源:

 

功能说明:

  各部委、各级发改部门、中央企业本级可为本级已储备的调度项目设定日常监管责任单位。

用户范围:

  各部委、各级发改部门、中央企业本级

功能入口:

  项目调度-预算内调度-本期调度任务-未完成、已完成

操作说明:

  进入“项目调度-预算内调度-本期调度任务-未完成”或“已完成”页面,选中需设定日常监管责任单位的项目(可多选),点击“关联日常监管单位”。

  注1:本单位账号只能对本级储备的项目设定日常监管责任单位。

  注2:相关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应在重大建设项目库互联网入口(http://kpp.ndrc.gov.cn)提前注册账户,如该监管责任单位已拥有政务外网的工作账户,可不用注册新账户。

点击后,弹出“请选择日常监管责任单位”窗口。通过“本单位及本级相关单位”标签页选择本级范围相关单位,或通过“其他”标签页在全库范围选择单位(每次只可选择一个单位)。

  点击“确定”,系统自动校验所选监管单位和实施情况中填写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是否一致,若不一致(或未填写),则系统给予提示(如下图),用户可以继续选择“确定”完成设定,或选择“取消”放弃设定。

  已设定日常监管责任单位的项目,名称前会标识“监”字,并可通过“是否已关联监管责任单位”检索条件进行查询。

(转自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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