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代表:
你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 助力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建议》(第03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事宜
按照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全省新能源发展将以泸州市和成都为先导,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按照省上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近期拟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
(一)加大新能源汽车宣传。通过达州日报、达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新能源汽车在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使用维护便利等方面的优势和特点,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良好氛围。同时,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活动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为依托,以社区为重点,以科技下乡、社区讲座、广场宣传等方式,组织科技人员面对面向公众宣传推广新能源汽车,进一步增强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识度和接受度。
(二)强化产业培育。利用我市正在建设中的“达清清洁客车项目”,引导和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聚集和完善。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地方新能源汽车产品。
二、关于财政支持事宜
我市将严格按照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和《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等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要求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和其他主体给予补贴,并配合税务机关做好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工作。
三、关于配套设施建设事宜
按照省发改委要求和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发改委已经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达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规划》以《达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以《达州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和《达州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为依托,结合达州各县(市、区)现实基础和发展需求,对“十三五”时期我市充电设施发展需求进行了预测,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布局方案、重点任务、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等,是未来几年指导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规划》对公共充电站进行了具体布局,对出租、市政、巡逻、物流、客运、公务等专用充电设施进行了详细规划,对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和旅游景区的分散式充电设施也进行了合理配置。同时,《规划》欢迎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充电设施建设。目前,《规划》已经通过专家评审,正按照程序向市政府报审,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