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继续坚持“水电为主”的能源开发方针,科学有序推进全省水电资源开发,重点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三江”水电基地建设,着力优化电源结构,积极调整水电开发时序,加强水电建设过程管理,建设国家重要的优质清洁能源基地的水电开发总体思路。《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除国家管理的主要河流外,暂停省内其他河流水电规划审批,未编制河流水电规划或与河流水电规划不符的水电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同时严格控制中型水电项目核准,全面停止小型水电项目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