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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近期推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发布时间:2016-11-08 15:55:34   作者:交通科   点击量: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提升通用航空服务保障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释放消费潜力,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近期推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重点任务》的通知,明确了近期推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培育通用航空市场。一是选择有通用航空业发展基础的省(区、市),开展中央与地方合作共建;二是总结通勤航空试点和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试点经验,并在偏远地区、地面交通不便地区推广;三是建设通用航空旅游试点项目10-15个,四是建设通航小镇试点项目10个以上。

()加快通用机场建设。一是除已出台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的5个省(市、区)外,计划2016年底前完成其余26个省(市、区)规划的编制和出台;二是在已出台布局规划的省(市、区)建立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储备库,明确2017-2018年重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对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以上的26个枢纽运输机场进行梳理,研究疏解枢纽运输机场非核心业务;四是开展水上机场建设标准、通用机场升级转换为运输机场等研究;五是研究编制通用机场管理规定,规范、简化通用机场建设审批流程。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研究提出《关于建设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指导地方开展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集聚发展,首批建设 25个示范区;二是支持大型水陆两栖飞机、新能源飞机、轻型公务机、民用直升机、多用途固定翼飞机、专业级无人机以及配套发动机、机载系统等研制应用;三是完善通用航空器生产制造行业标准,制定民用无人机生产标准规范;四是推广北斗导航、广播式自动监视等新技术的应用,研发适用我国低空空域通信、导航、监视、气象与空中交通服务需求的核心装备,开展重大适航审定实验室等建设。

()扩大低空空域开放。一是修改完善低空飞行管理规定,将低空空域真高1000米范围调整至真高3000米;二是研究空域分类标准及分类划设;三是结合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选择具备试点基础的省份开展试点工作,简化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飞行计划申请和审批(备案)程序;四是研究飞行服务站建设标准。

        ()强化全程安全监管。主要研究通用航空联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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