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是我省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光伏发电是把我省建设成为国家重要优质清洁能源基地的主要措施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行业管理,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制度上对我省光伏电站建设进行规范。
《通知》提出,要实施专家评价项目模式,对拟建设光伏电站进行评价,按照“鼓励分布式、年度优先、区域倾斜、鼓励科技创新、项目建成投产时序、平衡协调发展”原则安排年度规模指标。《通知》明确,集中电网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后,电网公司应在规定时间限内审核接入系统方案、出具相关意见、安排配套电网建设等(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发电项目由县级电网企业登记后定期统一集中办理)。《通知》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简化了备案程序,对没有占用未利用土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除发电业务许可、土地预审、水土保持、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手续。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5〕2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