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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化能源领域价格改革
发布时间:2015-09-25 16:50:45   作者:   点击量:   来源: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减少政府定价项目、下放和调整价格管理权限,改进政府定价管理,进一步深化价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电价、天然气价格等8个重点领域的价格改革任务。

《意见》提出,要完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推进水电按调节性能实行分类标杆上网电价,逐步理顺新老水电价格矛盾。实施好留存电量政策,改进和完善趸售电价政策,改革分时电价政策。逐步放开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实现“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电价改革目标。《意见》要求,实施天然气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改革,及时疏导城市燃气终端销售价格。逐步理顺居民与非居民用气价格矛盾,研究建立调峰气价、可中断用气差别气价等政策。逐步放开除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管网输配价格、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以外的天然气价格。加快推进居民阶梯气价改革,2015年底前全省通气城市全面实施阶梯气价制度。随着《意见》的出台,我省能源等领域价格改革将进一步深化,市场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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