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陆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今天是: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发展改革>交通能源

国家调控煤炭总量,优化产业布局
发布时间:2014-12-25 15:18:53   作者:   点击量:   来源:

国家能源局近日出台《关于调控煤炭总量优化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把控总量、调结构、强管理、促改革作为缓解当前煤炭行业困难的重要举措,促进煤炭工业提质增效升级。

在新建项目布局方面,《意见》提出,今后一段时期,东部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煤矿项目;中部地区(含东北)保持合理开发强度,按照“退一建一”模式,适度建设资源枯竭煤矿生产接续项目;西部地区加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力度,重点围绕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基地和现代煤化工项目用煤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煤矿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新建配套煤矿项目。

《意见》明确,严格新增产能项目审批,各地不得核准新建30万吨/年以下煤矿、90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同时,积极推进阳光审批,及时公开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意见》指出,严肃处理在建违规项目,对未按规定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煤矿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已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停建,已经投入生产的违规项目一律停产,履行项目核准等相关法定手续。此外,要加强现有生产能力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企业有序组织生产,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深化煤炭企业改革。

上一篇: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
下一篇:我委赴重庆涪陵考察学习页岩气勘探开发工作

置 顶 打 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