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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发布元旦春节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19-01-09 15:03:24   作者:财经贸易科   点击量:   来源:

春节临近,年货市场消费火爆,商家各类促销繁多,聚会、出游、购物消费将迎来高峰。通川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需增强防范意识,注意饮食安全,谨防消费陷阱,在节日期间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饮食安全方面,消费者在购买年货时,要“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净含量等内容;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三查食品的外观,注意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的食品所迷惑。

消费者在自制腌腊肉时,应选择有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的原料肉,切记不购买零星摊点上的来历不明、死因不明的猪肉及腌腊制品。

购物消费方面,参与促销活动要详细了解清楚活动规则,特别要留意商家的促销信息、时间范围和限制条件等。无论何种形式,何种渠道进行购物,一定要与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并妥善保存,这是后期发生消费纠纷的有利证据。

旅游出行方面,外出旅行应当选择具备正规营运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并与其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旅游服务价格、服务范围、食宿标准、旅游景点、购物场所、违约责任等事项。

通川区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假期消费活动中如遇纠纷,消费者请保留好消费单据和发票,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委会投诉或拨打12315电话,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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