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达州市工业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我市投融资环境,根据《达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达市府办〔2018〕25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人民银行联合市经信委开展第三届守信红名单企业暨2018年工业企业“红名单”评选工作。
此次评选坚持引导和自愿参与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三项基本原则,对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资料、评选步骤、组织领导等进行公开。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经信局初审,全市有47户企业参评工业企业“红名单”评审。
按照《达州市工业企业“红名单”实施办法》(达市工城 〔2016〕2号) 和《关于申报工业企业“红名单”和贷款风险补偿(共担)基金拟支持企业的通知》(达市经信〔2018〕96号)要求,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失信行为,或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和失信行为且未进行信用修复等情况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
经人民银行、经信委、工商、质监等14个部门对初审合格的47户企业的信用记录、经营能力、税收缴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用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现评选出44户2018年达州市工业企业“红名单”。
下一步,根据《达州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我市将对 “红名单”企业在税务、经信、财政、质监、金融等7个方面实施激励政策,给予重点支持,帮助企业做优、做大、做强,积极营造“守信得益、失信受损”的商务诚信环境,引领全社会诚实守信新风尚,助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