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等8部门出台《加快推进物业园区LNG清洁能源示范项目建设》政策措施,明确了“对列入物流园区LNG清洁能源示范项目的LNG加气站项目,审批手续由核准简化为备案。在满足产业规划和相关建站标准和规范条件下,允许物流园区LNG加气站示范项目采用自建、联建、租赁方式建设标准站、合建站或临时撬装装置加气站,创新建站模式。鼓励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建设LNG加气站。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园区清洁能源示范项目申报国家多式联运型和通用集散型物流园区专项、甩挂运输专项及省集装箱车专项,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随着省上的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对我市顺利实施《达州市域燃气专项规划》和《加快LNG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加快全市物流园区LNG汽车推广应用和LNG加气站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我市LNG汽车推广应用范围和领域,推进我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