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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放心粮油六项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04 09:27:43   作者:   点击量:   来源:

达州市放心粮油六项管理制度

 

一、种植管理制度

 

1、自觉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在基地显要位置设立标牌(基地名称、范围、面积、建设单位、种植品种、执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2、基地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肥料)必须向具有经营权或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等“三证”的企业购买。

3、选择优质、抗病、丰产的品种,杂优利用技术和杂交一代新品种。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科学合理选择使用农药,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人、畜、禽粪等有机肥料必须经过充分腐热或无害化处理。

4、基地必须配备专门的农业投入品仓库,满足存放需要。入库的农业投入品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按投入品类别分类整理、排放整齐。

5、建立《农业投入品仓库管理卡》,仓库管理员严格按照《领料单》发货并做好农业投入品的购、领、存货统计工作。

6、种子、农药、肥料使用后的剩余物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相应手续;使用后的农业投入品(农药、肥料)的包装袋、瓶、箱子应统一收回,集中处理。每月对库存农业投入品进行一次盘点。

7、建立基地田间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基地基本情况、田间用药情况、田间用肥情况和采收情况等农事记录。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可追溯。

8、加大基地灌溉水源、土壤检测力度,每年抽样送检一次,确保粮油种植环境安全无污染。

9、严格控制生活污水排放,严禁在基地倾倒、填埋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基地1公里以内不允许开设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禁止向基地排放重金属、硝酸盐、油类、酸液、碱液、废液、放射性废水和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

 

二、加工环节管理制度

 

1、自觉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2、粮食加工和保管人员必须经过业务与技能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方可上岗。

3、按照加工产能配备相应的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检验能力。

4、不断优化加工工艺和流程,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对加工全过程实施视频监控。

5、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不允许收购。

6、依法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并向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粮食收购、销售、加工、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粮食经营台帐保留期限不少于3年。

7、粮油产品包装物、包装标签、食品添加剂、生产用水、辅助材料等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存放环境、容器符合有关规定。

8、坚持质量检验索证和出证制度,建立规范的采购、运输、领用、出入库和销售台帐,严格执行放心粮油质量追溯管理规定。

9、积极建立优质粮油种植基地,努力争创名优品牌和放心粮油加工示范企业。

 

三、收储环节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仓储设施设备安全状况,规范仓储标准标识。保持仓房周围清洁卫生,远离和及时排除污染源。

2、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做好科学保粮工作,积极探索绿色科学储粮和低温储粮技术,规范和减少化学药剂使用。

3、落实保管员责任制,坚持“以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定期检查粮温、水分、害虫等情况,做好粮情检查记录,及时处理发现问题,积极创建“四无粮仓”(无虫害、无霉变、无鼠雀、无事故)。

4、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按照规定做好出入库粮油和储存粮油的质量检验工作,定期出具粮油质量检验报告,为粮油安全储存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5、认真执行粮食出入库管理制度,建立粮油保管台帐,做好可追溯记录。

 

四、库存环节管理制度

 

1、建立粮油商品专用仓库,严格划定粮油商品堆码区域,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对不同品种不同类别产品进行明显标识。不得与有毒、有害、易污染物品和非粮油食品混装混存。

2、合理安排出入库顺序,做到先进先出,定期开展清仓检查,防止产品过期、变质。

3、健全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进出货物时,按时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供货商及其证照号码、联系人等逐项登记,核验质量检测报告。

4、设置专人负责粮油购销台帐的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帐簿登记、单据粘贴和计算机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购销台帐。及时、如实登记粮油购销情况,并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5、定期查阅购销台帐,掌握库存商品数量、质量情况,对即将到期的粮油产品进行醒目标注。

6、妥善保存购销台帐及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保存期限自该货物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7、仓库内严禁吸烟,禁止明火,非保管人员谢绝进入。

8、出现下述情形时,及时启动召回程序:

(1)加工企业对产品或工艺自我评估,发现可能引起食品不安全消费因素的;

(2)产品引发食物消费事故的;

(3)顾客对产品安全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4)产品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出库的;

(5)行政监管机关公布产品不合格的。

  

五、销售环节管理制度

 

 

1、保持营业场所整洁明亮,设立粮油销售专柜专区。严格隔离有毒、有害、易腐、异味或其他污染源,有效落实防潮、防鼠、防蟑螂等措施。

2、严格把好商品进货质量关,优先采购各级粮食行业协会评定的“放心粮油”产品,坚决杜绝“三无”产品进店,逐渐淘汰散装粮油销售。

3、自觉遵守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和应急供应政策,坚决做到明码标价不哄抬物价、保持保量不短斤少两、应急供应不囤积居奇。

4、加强自查力度,及时发现粮油产品质量卫生和质保期限问题,并立即下架和主动召回,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5、提升服务质量,落实放心粮油承诺,宣传放心粮油知识,开展放心粮油“五进”活动,逐步提高消费者放心消费、节约消费等粮食安全意识。

6、坚持索证和台帐制度,加大放心粮油溯源二维码标签推广力度,逐步实现粮油质量从田间到餐桌全程可追溯。

7、自觉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六、检测环节管理制度

 

1、粮油抽样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并经培训考核合格。扦样、分样、检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2、对临界值和超标样品,检测机构要认真进行复查,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准确、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3、检验人员要忠于职守,秉公办事,精准操作,严格执行检验规程和检验标准方法,并如实填写原始检验记录,更改处须经检验人员和报告签发人共同确认。检验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伪造检验报告或者其数据、结果。

4、凡从事小麦、玉米、稻谷、杂粮等原粮收购、销售、储存、运输活动以及政策性用粮和“放心粮油工程”购销活动的均纳入成品粮油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5、粮食经营者收购、储存必须严格执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6、粮食经营者应当健全粮食入库、储存和出库检验记录制度,建立粮食质量档案,在收购、储存、销售等各环节如实记录和保存粮食的种类、来源、数量、等级、检验人、保管措施、销售去向等信息。粮食质量档案和购销台帐不得涂改、仿造,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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