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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发布时间:2019-07-01 09:34:00   作者:价格收费管理科   点击量:   来源:

根据省发改委统一部署,市发改委发出通知,从2019年7月1日起,我市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平均6.23分/千瓦时,这是继今年4月1日降低2.23分/千瓦时后的再次降价。本次调整后,我市今年已累计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销售价格幅度达11.5%,超额完成国务院要求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10%的目标任务,全年预计可减轻企业用电负担近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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