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发展改革委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7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的通知》、《关于降低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降低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工作。降低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扩大直购电、富余电量交易,完善丰枯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推进地方电网与四川电网大工业用电同价;积极落实天然气大用户“转供”改“直供”,执行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降价等政策,全年为实体经济企业减少用能成本支出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