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发改局: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5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降低达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达州市八方能源有限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和达州市八方能源有限公司非管网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后的达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达州市八方能源有限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86元/立方米。
二、降低后的达州市八方能源有限公司非管网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35元/立方米。
三、降低后的价格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四、相关县(市、区)发改(价格)部门,应根据非管网压缩天然气价格变化,同步降低场镇居民生活和非居用气价格。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