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检〔2017〕47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节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督监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发改委文件精神,请各县(市、区)将两节市场监管总结以及典型案例于10月8日12时前报送我委(价格监督检查局)。
联系人:张淯,传真:2370858, 邮箱:QQ19445508.com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检〔2017〕478号)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