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切实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6-10-19 11:16:20 作者: 点击量: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规定》,按照《四川省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印发全省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川价认证〔2016〕6号)文件部署,达州市高度重视,认真扎实开展,从四个方面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接到省中心下发的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后,委主要领导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了研究部署,落实了相关责任。市发改委随即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就今年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有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时间安排以及活动要求作出了部署。在今年8月召开的全市半年价格工作会上,市发改委分管领导李画笔主任又就做好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及迎接检查提出了要求。在今年8月省中心下发开展检查的通知后,我委为做好迎接检查工作,庚即下发了《关于做好迎接全省价格认定工作检查活动的通知》,并派人到县、区进行调研指导,做好迎接检查准备工作。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工作。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规定》出台后,我们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价格认定规定》,以及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相继制定的《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价格认定依据规则》、《价格认定档案管理办法》、《价格认定市场调查规则(试行)》等配套行为规则。在搞好系统学习的同时,强化价格认定规则的宣传,将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规定》以及《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印发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就新规落实主动向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宣传、沟通、衔接工作。通过市发改委网站,将《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进行登载,广泛向社会宣传。同时,通过市发改认证QQ工作群,及时将《价格认定规定》等文件上传,供全市价格认证的同事学习掌握。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依据《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价格认定依据规则》、《价格认定档案管理办法》、《价格认定市场调查规则(试行)》等,结合机关行政权力清理规范,从案件受理、案件办理、案件审理、防控风险四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使价格认定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工作程序更加规范。
四是完善档案管理。按照今年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颁布的《价格认定档案管理办法》,全市各地组织从事认定工作的同志进行了认真学习,对近5年来的价格认定业务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梳理和检查,对近年来的档案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档案案卷100余卷,针对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
(达州市发改委价格认定科: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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