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我委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电〔2015〕820号)精神,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节日市场价格监管与监测工作。
一、加强价格政策法规宣传,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节前,我委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宣传单、室外电子屏幕等新闻平台,积极宣传价格政策法规,及时准确发布市场有关价格信息,约谈有关商家,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采取商场现场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督促商家做好商品的储备,做好明码标价清晰醒目,一货一签,标示内容完整,严禁虚假标价、虚假折价等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力度。
我委价格监督检查局联合通川区发改局、达川区发改局对通川区、达川区辖区内较为集中的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实施价格监管和价格监测。成立四个价格监督检查组、安排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分区域对市场实行不间断管理。与大型商场价格信息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价格异常波动时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严肃查处利用节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恶意囤积、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等行为,维护好节日期间价格稳定,防止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
我委“12358”价格举报电话,节日期间安排专人值守,24小时畅通,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努力化解各种价格纠纷和矛盾。受理价格咨询电话185个,接受价格举报24件,责令整改不当价格行为18起。
三、加强价格监测和分析,准确把握市场动态。
我委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市场动态,扎实做好与群众生活、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对粮油类、肉类、蛋禽类等副食品价格和交通运输、住宿餐饮购物、景点门票等价格进行监测,采取主要领导带班,监测人员值班、保证监测预警电话24小时开通等措施,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走势,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确保我市节日市场价格稳定。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价格监督检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