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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收费管理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5-11-05 10:08:54   作者:收费科   点击量:   来源:

当前,我国经济正在向新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新常态蕴含着新思路、新理念,意味着新机遇、新挑战。作为基层主要从事行政、﹙企﹚事业收费管理工作的价格主管部门,应顺应和把握收费管理新常态,主动作为,不断谋求收费管理工作新发展。近日,笔者在宣汉县就新常态下收费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收费管理工作现状

宣汉县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大巴山南麓,是扩权强县试点县、山区农业大县、川陕老革命根据地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宣汉是闻名遐迩的红色土地,有10万余人参加了川陕苏区的革命斗争;是经济发展的战略要地,有着丰富的天然气、煤炭、富钾卤水等自然资源;是巴人文化的发祥宝地;是国家第二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幅员面积4271平方公里,辖54个乡镇,491个村、77个社区,总人口132

近年来,宣汉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涉及自来水、天然气等民计民生收费项目95项,含住建局、交运局、教育局等部门19,随着国家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后取消和停止征收了一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为了有效地治理乱收费,我们积极推行收费公示制,提高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使收费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收费管理工作的改革力度明显增强。国家和省相继取消和停止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放开了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自2015年元月1日起取消了收费许可证制度,变事前监管为事中事后监管,统一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及核发工作。改革进程明显加快,在实践中,给基层收费管理工作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缺失了管理抓手。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是深化价格改革推出的新举措,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必须不折不扣的严格执行,但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并不代表放任不管,而是要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目前,省、市没有制定出台取消之后相应的管理规则对其行为进行约束,作为基层价格主管部门缺失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的行为规则和抓手,而且给收费日常管理也带来了一定难度。

  (二)放得过快过广。近年来,国家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先后取消、停征、免征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放开了一批服务性收费和价格。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542号)文件中规定政府定价范围严格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及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对已经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政府定价项目放开由市场调节。这些政策的出台,虽然是深化价格改革推出的新举措,但我们认为有些放得过快过广。如:放开的城市规划报建咨询费、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价格、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费现都由规划勘察设计院、电力公司、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试验站独家经营,市场竞争机制没有完全形成,现在放开为时过早,应待市场竞争条件成熟后再放开。再如:放开的民办幼儿园收费、物业管理收费。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宣汉城区共有幼儿园28所,公办4所,民办24所,而公办的4幼所儿园规模有限,根本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市场竞争机制没有形成,起不到调节市场价格的作用,现在放开民办幼儿园的价格,无疑增加家长负担。

(三)缺失了有效约束性。一年一度的收费年审工作是价格管理部门对执收单位收费行为的一次全面检查,是对收费单位在执收过程中是否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是否存在扩大收费范围实施收费、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和自立收费项目收费等收费行为的有效监管。多年来,收费许可证可以说是收费单位的合法收费凭证、也是被收单位合理缴费的重要凭据。收费了,有证吗?遇到收费,看看对方有没有收费许可证,对于很多企业、群众来说这已经是习以为常了。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实行事中事后监管,但对于习惯了收费许可证管理的执收单位和缴费单位缺少了一种直观的约束性。如,以往各收费单位的收费标准、范围由物价部门在收费许可证中给予了明确规定,各单位不得超出标准、范围。按现行的管理模式,将导致部分单位由于对收费政策理解的偏差出现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的现象。

  三、有关工作建议

  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并不代表放任不管。经济发展新常态,也是我们收费管理工作的新常态。通过调研,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国家政策方向已经明确,那就是放管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更广的视野来审视和把握收费管理工作,用更加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中事中事后监管,全面适应新常态。为此,我建议:

  (一)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对现有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了彻底清理,对涉及取消、降低、免征的收费项目及标准逐一进行核对,形成《XX县所属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X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XX县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并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等方式进行公布,方便群众查询。

(二)提升收费管理信息化水平。在取消收费许可证管理和年度审验制度后,继续以收费动态监管系统为平台,利用收费动态监管系统提供的统计功能,对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收费标准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收费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提升收费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做好收费管理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探索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后评估制度。着手建立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选取收费数量大、社会反映集中的行业和单位,采取自评估和组织第三方评估方式,积极开展探索。对在收费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采取约谈、告诫等方式进行制止和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提交价格检监督查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四)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做到目录清单之外无收费项目。对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五)把乱收费举报工作当成为民服务的收费 ll0”完善“12358”举报工作,规范案件受理程序24小时随时接受和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宣汉县发改局收费股  供稿﹚

 

                         ﹙二○一五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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