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发改发〔2013〕6 号
达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达州市八方能源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达州市八方能源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变更公司单位名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变更后的达州市八方能源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及相关规定仍按我局《关于达县广厦建筑有限公司八方天然气分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达发改价审[2011]14号)文件执行,具体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天然气销售价格分类:天然气价格分为居民生活用气和非居民生活用气两类。
二、天然气销售价格:居民生活用气1.83元/m3, 非居民生活用气2.58元/m3。
三、上述价格不含燃气计量器具更换和维护费。燃气计量器具更换和维护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低收入群体给予优惠:供区范围五保户生活用气按1.52元/m3执行;城市低保户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按1.675元/m3执行。其补助资金由市本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解决。
五、加强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定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以便研究解决。
六、以上销售价格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达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月21日
抄送: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达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3年1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