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启动以来,达州市坚持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一号工程”,始终不忘扶贫初心,始终不偏脱贫目标,以住上“好房子”带动群众过上了好日子、养成了好习惯、形成了好风气,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2017年圆满承办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大竹县“双靠近三融合”模式获2018年国务院通报表扬。“十三五”期间,国家核定达州市易地扶贫搬迁规模152514人,2016-2019年累计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48332户152514人,建设集中安置点787个,已全面完成搬迁任务,搬迁人口中已脱贫140654人,累计脱贫率92%。
在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工作中,我们聚焦“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风气好”目标,切实做到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做到实施一个搬迁项目、安置好一方群众、实现一方人脱贫。
一、壮大产业稳增收。树牢“以产带迁、以迁兴业”理念,同步规划安置区和后续产业,研究制定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规划(方案)787个,搬迁前围绕产业规划布局安置点,搬迁后聚焦安置点适度引进产业,优先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现有产业基地,实现聚居带产业、产业促聚居,幸福家园与产业发展同步走,有效推动安置点与产业“双向靠近、协同发展”,最大限度避免搬迁群众远途返回自家耕地林地从事传统农业种养业,引导搬迁群众“离土不离业”,帮助搬迁群众在产业链上增收。2016-2019年搬迁人口中有73003人通过产业发展实现了稳定增收。
二、盘活资产添红利。以“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盘活用活农村闲置资产,鼓励吸引在外乡友回乡创业,组建专业合作社,支持流转边远山区耕地林地发展青脆李、茶叶、蓝莓、柠檬、道地中药材等产业,全市累计流转148万亩土(林)地。建立“搬迁户+新型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搬迁群众将承包地、林地和搬迁后复垦耕地等使用权,自愿流转或参股专业合作社,实行“保底分红+按股分红”,分享村集体、企业或专合社发展红利,成功探索出“127”(即专合社占纯收益的10%、公司占20%、农户占70%)、“136”(即村委会占纯收益的10%、农户占30%、业主占60%)土地入股分红等模式,6560人搬迁群众享受土地流转及股权红利,带动搬迁群众年户均增收600元以上。同时多形式开发利用易地扶贫搬迁形成的房屋资产,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
三、拓宽渠道促就业。坚持“授之于鱼不如授之以渔”,达州市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帮助搬迁群众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2016-2018年全市累计开展技术技能培训65164人次,引导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服装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贫困村建立扶贫车间54个,鼓励工矿企业、重大项目建设优先就地招工用人,实现就近就地就业10316人,多渠道开发公益性服务岗位1926个,促进贫困群众“农民变工人”。建立以政府组织输送为主导、结合东西部扶贫协作、民间带动输出为补充的多层次劳务输出体系,全面摸清搬迁群众就业意愿,搭建专场招聘平台,推动搬迁群众由“无门就业”向“多向择业”的转变,实现转移就业30176名。
四、政策兜底保基本。整合涉农项目、民生保障、就业创业等政策,认真落实农保、低保、医保惠民政策,帮助搬迁群众代缴新农合保险,统筹学校、卫生院等公共资源布局,全力解决搬迁群众就医、子女入学等问题;全额资助搬迁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严格执行医疗控费制度,确保搬迁群众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不超过10%;将贫困低保户人均年补助标准提高到脱贫线以上,全面实现“两线合一”,切实保障了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市搬迁人口中19056人通过社会保障兜底方式实现了“生活无忧”。
五、精神激励正风气。坚持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并重,努力让搬迁群众把感情寄托在新环境、把情感扎根在安置区。积极发挥先富党员带头、致富党员带领的“双带”作用,增强基层组织核心引领力。以农民夜校、结对帮扶为载体,开展“政策大宣讲、群众大走访”活动,破除“安贫乐穷”和“等靠要”思想,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持续开展先进人物、优秀典型等评议活动,形成先进包围后进、激励后进、帮扶后进的浓厚氛围,发动搬迁群众共同参与安置区环境秩序治理等,增强“主人翁”意识,构建“德治为先、法治为要、自治为本”的基层治理体系,着力提升素质搬迁,推动实现乡村乡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