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启动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一号工程”,统筹谋划、精准实施、严守政策、增收稳搬,很好地完成了规划目标任务,2016-2017年住房工程已全面完工并入住,2018年住房建设基本完工,正陆续搬迁入住。
一、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及成效
截至2018年,全市累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47258户152514人。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是搬迁群众住上了“好房子”。几年来,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让贫困群众搬离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恶劣环境,告别了低矮、阴暗、潮湿、危险的老房子,住上了干净、敞亮、安全的新居。通过同步完善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群众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变。二是搬迁群众过上了“好日子”。一方面,通过抓好易地搬迁配套建设,群众的饮水难、行路难、用电难、住房难、就医难、入学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通过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开展技能培训、引导外出务工,加快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促农人均增收500元以上,群众的钱袋子越来越鼓。三是搬迁群众养成了“好习惯”。通过“好房子”带动,我们在群众中深入推进改路、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同步推进环境卫生整治,打造干净、清爽家庭和院落,现代文明生活方式成为群众的共同追求,群众新的生活生产习惯逐步养成。四是搬迁群众形成了“好风气”。通过引导群众搬迁到幸福美丽新村聚居点建房,推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对群众的感恩奋进教育,彻底改变了群众坐等扶贫、相互攀比、争当“贫困户”和“低保户”等不良行为和风气,爱党爱国、尊老爱幼、相互帮助、自力更生的良好风气在群众中蔚然成风,群众打心底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
达州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和全市上下的合力攻坚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时按质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搬迁精准率达100%,在2017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全覆盖督工作省级核查中位列前茅。先后顺利接受国家、省系列稽查考核,圆满承办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场培训会,得到了国家、省领导及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大竹县创新‘双靠近三融合’模式,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就业”的工作经验印发全省学习推广,其“以产带迁、以迁兴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验被《四川改革专报》推荐;渠县探索出易地扶贫搬迁“渠县模式”,即靠近业区龙头企业带动增收、靠近园区返乡创业引领增收、靠近景区农旅融合驱动增收;达川区奖惩逗硬,充分调动乡村干部积极性,高效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宣汉县代表全省在全国易地扶贫搬迁论坛会上交流推广激发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内生动力的经验做法;“达州经验”逐步推向全省、全国。
二、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剖析
(一)农户搬迁意愿变动大,工作反复。部分搬迁农户在已经签订搬迁协议、同意自愿搬迁的情况下,出现意愿变动,不愿搬迁,导致工作反复,在锁定对象工作中耗费大量时间。
(二)土地调整困难大。搬迁群众涉及的建房用地需协商调整,但部分群众在调整土地中认为会带来很大的经济价值,不愿转让,客观上增加了土地调整难度。
(三)生产用房不配套。由于大多数搬迁群众未配套生产用房,加之搬迁安置点生产设施建设滞后,贫困劳动力转行就业尚未全覆盖。生产用房缺失,农户种养殖需求无法满足,有的贫困户不愿“拆旧搬出”,有的贫困户搬出后“无事可做”,导致还需依靠种养殖业养家糊口(过渡安置)的贫困户不愿搬入新居或不愿拆旧复垦,基层在同时执行“贫困户应搬尽搬”“搬出后有事可做”等政策要求时左右为难。
(四)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缺乏。由于我市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面宽量大,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较大,而县本级财力弱,承担起有困难。
(五)搬迁户后续发展仍较难。目前,各地针对搬迁户搬后发展采取了多种措施,搬迁户实现了当年搬迁当年脱贫,但目前搬迁户的增收门路不多,产业发展规模小、起步晚,龙头企业带动不够,搬迁户要实现长期稳定增收存在一定困难。
三、下步方向及建议
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做好工程建设后续工作。一是加快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搬迁入住及拆旧复垦。二是牵头组织全面验收,对辖区内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开展全面验收。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按程序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尽快划拨完毕,做好资金清算审计,对结余资金专户储存,严禁挪用。四是加强档案管理,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档案、资金档案、工作档案收集整理,形成完整、专业、翔实的易地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库,督促完善国扶系统、农房建设系统信息完善校核工作,以备查阅。
(二)积极谋划产业发展。一是注重集中安置点的产业融合发展,调优产业结构和布局,积极发展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深度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对缺乏产业的集中安置点,通过引进业主,培育大户等方式配套产业,带动搬迁群众增收。二是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生态宜居移民,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合理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培育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配套落实菜园地。对搬迁较远距离群众,通过盘活撂荒土地、协商置换、户籍反流转等方式,给予3-5分土地予以发展小微型菜园地,确保搬迁群众稳定增收。
(三)积极解决各类隐患风险。一是做好整改提升。运用常态化稽查检查机制,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不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促效提升。二是做好管理服务。加强基层治理,构建新型化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及时跟进后扶政策,注重新风培育,引导搬迁群众告别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加强权益保障,做好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产权移交和后期管护。三是重视信访稳定。注重倾听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协调和分类解决有关后遗症,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置各类矛盾风险。
为推动以上重点工作取得实效,建议:
(一)加强组织保障。保持原有机构不变,人员不散,注重吸纳和充实其他专家型人才,不断增强干事力量。
(二)加大政策支持。一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或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用于发展集中安置点各类产业项目。二是国家、省设立产业配套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其他涉农资金,重点围绕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充分尊重基层实际需求,鼓励支持基层先行先试,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发展新模式,激活基层创新意识。四是完善落实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在土地、户籍、子女入学、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四是呼吁前期投入支持。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规范有序推进,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必须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具体涉及地灾评估、地勘、规划设计、工程造价、项目监理等,均需要大量工作经费,而贫困地区县级财力有限,增大了财政压力,呼吁国家、省能够予以统筹支持解决。
(三)加大衔接沟通。及时反馈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指导各地做好相关试点,梳理总结和推广运用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