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聚焦“乡村振兴”,着力解决易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问题,大力实施“全域旅游”战略,通过“将安置点建在景区、将安置点建成景点”等方式将易地搬迁与旅游扶贫深度结合,带动全县近9万名贫困群众依托景区脱贫奔康。
一、将安置点建在旅游景区
有意识地将易地搬迁安置点建在现有的旅游景区,让贫困户“挪穷窝、住景区、拔穷根”。
(一)科学选址,安置更放心。全面摸清全县旅游资源,对易地搬迁周边的旅游景点,邀请专家团队对搬入景区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环境影响、后续发展等多个方面问题进行论证分析,在距离旅游景点不超过1000米的区域内确定搬迁安置选址,充分征求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意见后,由乡镇党委拟定易地搬迁安置方案。
(二)民主决策,搬得更舒心。坚持贫困群众在搬迁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考虑贫困户的期望、尊重贫困户的意愿,通过宣传政策、解读优势等方式积极引导群众“乐意搬”,最终通过召开村社会议由贫困群众投票表决。对赞成票超过80%的,搬入景区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对不愿搬入景区的群众进行分散安置),对赞成票低于80%的按照相关规定另行选址。
(三)融入景区,脱贫更省心。保持搬迁安置点的景观性,采用统规统建的方式对搬迁住房进行整体建设,确保其具有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充分融入景区。保持搬迁安置点的功能性,高标准配置搬迁点基础设施,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由政府引进投资公司将“搬迁房”投资扩建成“商住两用房”,把搬迁安置点建成“景区游客集散点”、“景区特产交易点”和“游客深度旅游落脚点”。
目前,已在巴山大峡谷、马渡石林关、峨城竹海等景区建设了15个搬迁安置点,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以上。
二、将安置点建为旅游景点
有计划地将有潜力的安置点打造成旅游景点,实现“一个搬迁安置点就是一个景点”。
(一)让安置点风景宜人。选择具有旅游禀赋的区域作为搬迁安置点,在充分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深度挖掘宣汉喀斯特地形地貌的自然风光,“念好山字经、作好水文章”,高标准、严要求打造好观光风景,合理布局观光道路、观景台等配套设施,使搬迁安置地成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乡村旅游景点。
(二)让安置点人文动人。按照有内涵、有特色的理念,深度挖掘宣汉巴人文化、土家文化和红军文化,修建风情独特、风格统一的巴人民居、土家吊脚楼等搬迁安置住房。注重融入文化元素,特色化打造民宿、驿站、文化走廊等配套工程,统一配置广场、厕所、道路等基础设施,真正让安置点建筑迷人、人文动人。
(三)让安置点产业聚人。按照一个安置点至少拥有一个旅游产业的规划,科学指导安置点贫困群众发展旅游产业。坚持“产业即景色”的标准,规模化、集约化开辟特色果园、花圃等观光景观,精心打造乡土民俗聚落、星级农家乐、农民公园等特色景观,吸引更多游客到安置点旅游,到田间地头畅享田园乐趣。
目前,已将12个易地搬迁安置点打造成景点,其中,君塘镇洋烈新村安置点被评为AAAA级景区,下八镇米岩花海、双河镇蓝莓谷等8个安置点成功评为AAA级景区,年接待游客120万人次以上。
三、将安置点建成致富家园
通过积极探索景区与脱贫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将安置点建成致富家园,让搬迁群众既“安居”又“乐业”。
(一)依托景区稳就业。建立“片区贫困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根据贫困群众年龄结构和就业能力,结合政府设岗、企业供岗和景区建设等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优先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到景区务工,把贫困农民变成产业工人,实现“一人务工、全家脱贫”。目前,已开展与旅游相关的就业培训87期9100余人次,其中贫困人口2200余人次。全县景区有70余个建设工地,吸纳2000余名贫困群众务工,人均年增收2.5万元以上。
(二)入股景区置家业。探索实行“资源入股、统筹经营、持股分红”的经营管理模式,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维护景区贫困群众利益。将景区开发区的土地、林地等资源折价入股,景区建成运营前按田600元/亩/年、地400元/亩/年、林地250元/亩/年的标准进行补偿,所涉及的6500余名贫困群众获得人均年固定收益300元以上;景区建成后拿出门票收入的10%按“下要保底、上不封顶”的方式进行分红。
(三)自力更生创大业。实行“旅游+”行动,充分挖掘巴人文化、土家文化内涵,从旅游民宿经营、旅游特产制造、旅游商品销售、旅游商业演出等多方面着手,尽可能延长旅游产业链,为群众创造更多的创业空间和致富渠道。突出能人培育和带动引领作用,积极鼓励引导农业科技人员、返乡农民工、工商业主“三类人才”进入景区创业致富,通过“能人+贫困户”、“经合组织+贫困户”等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增收。目前,景区已培育能人公司55个,经合组织123个,2万群众贫困群众通过在景区内经营、制造、销售、服务等方式自力更生、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