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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以“七抓”快速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27 09:47:44   作者:开江县以工代赈办   点击量:   来源:

春风和煦千家喜,易地搬迁战犹酣。开江县强力推出“七抓”,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一抓政治担当,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压实乡镇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核定、搬迁协议签订、集中安置点选址和项目实施、验收及搬迁入住等工作。二是压紧部门职责,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审核确定、住房和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和工程质量安全等有人管、有人盯、有人促、有人干,推动项目精准落地。

   二抓规划编制,实现脱贫与搬迁同步。对2014、2015年已脱贫对象持续政策跟进,将符合条件的纳入2017年计划,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加强易地扶贫搬迁与脱贫规划衔接,当年脱贫人口中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必须在当年实施,做到搬迁一户,脱贫一户,实现脱贫与搬迁同步。

三抓关键节点,挂图作战倒逼推进。超前拟定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开展选址、设计、施工队伍确定等前期工作,做到早规划、早部署、早启动。紧扣关键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3月初全面动工2017年我县计划实施820户2588人的住房建设,6月底完成住房及基础设施建设,9月底竣工验收后搬迁入住,同步组织搬迁户进行拆旧复垦。

四抓绿色通道,快速完成相关审批。县、乡、村三级健全对象审批绿色通道,最短时间走完“三公示三审批”流程;相关县级各部门健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快速推进项目规划设计、用地、环评审批等工作;相关县级部门、乡镇健全资金拨付绿色通道,提前衔接、集中审批,最大限度缩短资金拨付审批时间。

五抓政策执行,确保政策原样落地。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坚决执行国家规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建设面积不超过25”的标准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户均自筹建房资金不超过1万元,不能让搬迁户因建房而举债”的硬性规定。已经享受过农村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和工程移民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能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

六抓监督管理,确保程序操作规范。严格落实集中安置点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操作规范。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充分发挥项目村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作用,分级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开江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七抓督查通报,坚持不断完善修正。县脱贫攻坚办六个督查组和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跟踪稽察,实事求是,直面问题,对存在问题逐一深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并进行通报,限时整改,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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