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争取到位我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8152.8万元,用于我市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且具有强烈搬迁意愿的2.269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住房建设,补助标准为0.8万元/人。市发改委将依据各地上报的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及时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并督促各地认真抓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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