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有序推进全市以工代赈工作,市以工代赈办公室从4月14日至22日,集中一周的时间对全市7个县(市、区)共33个项目进行了随进抽查。其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2个,常规项目或水毁项目21个。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对检查验收情况予以了通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加强项目前期设计,确保项目建成“惠民工程”。以工代赈项目必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结合当地群众需求意愿,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群众满意。项目计划一经下达,要严格按照计划下达文件施工建设,不准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内容,违者将严肃追责;若需调整、更改建设内容,要严格按程序申报批复。
二、加强项目过程监督,确保项目建成“放心工程”。一是主动参与到项目具体管理中,实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二是加强项目质量监管,不定期深入到项目施工现场,严把建设质量关,对不合格项目坚决停工、返工。三是做深做细验收工作,严格验收程序,坚决不走过场。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建成“廉洁工程”。一是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报账制,确保资金拨付程序合规。二是严格执行质保金制度,项目须预留质保金,并在质保期过后经相关行业部门质检认定后方可支付质保金。三是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必须做到资金打卡到户规范,切实避免补助资金现金发放。
四、加强项目公告公示制,确保项目建成“德政工程”。各地要认真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在项目实施前树立工程公告公示牌,重要项目验收后立项目永久性标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验收后,要及时编号、挂牌,不断提高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德政工程”的认知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