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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易地扶贫搬迁的调查和思考
发布时间:2014-12-12 10:17:16   作者:   点击量:   来源:

易地扶贫搬迁是指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宜居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通过易地迁移,以较低的扶贫成本较彻底地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把以工代赈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一种扶贫方式,是新时期以工代赈精准扶贫的战略举措。

达州市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大巴山南麓,大部分属于盆周山地区域。全市幅员面积1.6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90万人,境内山高坡陡,贫困人口众多(2013年底我市仍有贫困人口93.24万人,贫困发生率17.46%),且分布广、居住分散,恶劣的自然环境和程度较深的贫困问题互为因果、相互制约,使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之路步履维艰。

在国家、省发改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下,搬迁群众自力更生、奋发向上,搬迁效果明显,我市自2008年以来共搬迁了贫困户5463户19624人,改善了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和生存发展条件,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协调发展。

一、   新形势下的难得机遇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效地降低了政府对自然环境恶劣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避免了对不具备人类生存条件地区的重复投资;改善了安置地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为贫困群众增产增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与全社会同步实现小康创造了有利条件;架起了党和政府与贫困群众的“连心桥”,党员干部竭力为人民服务,深得群众欢迎和拥戴,密切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血肉联系,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党的十八大提出“在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要逐步增加投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已将易地扶贫搬迁列为新的十年扶贫开发工作的专项扶贫政策,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提供了政策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各地贫困村考察调研时更是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对扶贫工作提出了“扶真贫、真扶贫”的要求。各级政府对扶贫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加深,扶贫政策进一步深化、扶贫金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进一步增强,为新时期下的扶贫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和经济环境。作为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易地扶贫搬迁更是得到了国务院、省的大力支持,近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做好新时期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为新形势下各地如何开展好易地扶贫搬迁提供了政策指导和支持。

(二)编制规划、加大投入、逐年实施。按照精准扶贫和《关于做好新时期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主要用于搬迁群众的住房以及安置区(点)基本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包括农户必要的附属设施、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农村能源,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对我市2个国定片区县(万源市、宣汉县)和5个省定片区县(达川区、通川区、大竹县、开江县、渠县)的调查、摸底,2014-2017年计划搬迁13.9万人,预计投入中央、省预算内资金8.35亿元,搬迁规模及投入资金呈逐年递增趋势,为我市的易地扶贫搬迁搬迁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三)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和具备了良好群众基础。通过多年的试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影响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深入人心,深受贫困地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拥护,贫困群众参与易地扶贫搬迁的积极性、主动性高涨。同时,我市在省以工代赈办的支持和指导下,各县(市、区)已逐步建立形成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不断探索,认真总结,逐步积累和完善,形成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班子团结;提前谋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靠群众,广泛发动、共同参与;多力协作,谋求合力、共推共建;规范操作,加强监管,保质创优的工作经验,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展开和规划的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宣汉县已被确定为我省易地扶贫搬迁示范县,将为新时期的易地扶贫搬迁搬迁工作积累工作经验和形成示范效应。

二、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据最新统计数据表明,我市现仍有建卡贫困户70.90万人,主要分布在远离场镇的偏远高寒或深山区和严重干旱或洪涝灾害频发区,人均耕地面积不足,农民人均纯收入远远低于我市平均水平,部分村落仍然未通公路,饮水、卫生站、学校等社会公共事业建设严重滞后,群众生存环境恶劣、生产生活困难、搬迁脱贫愿望强烈。搬迁任务重、搬迁人口多、搬迁周期长、搬迁安置难、产业发展缓慢是我市移民扶贫搬迁工作现今面临的主要问题,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一)想搬搬迁难,资金缺口较大。一是按照新的扶贫标准,我市现有建卡贫困户70.90万人,经前期调查摸底2014-2017年自愿搬迁人数为36.75万人,4年纳入搬迁规模为13.92万人。自愿搬迁人数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类型复杂,大多数分布在边远、高寒、多灾地区,搬迁成本高,搬迁难度大,搬迁任务十分艰巨。二是广大困难群众要求搬迁的积极性很高,急于摆脱现有贫困状况的愿望强烈。但按现行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工程建设能兑现到搬迁户建房的国家补助资金一般为每户2万元左右,建房总资金一般需求为10万元以上,搬迁安置户本身属于贫困户,收入本就微薄,搬迁户“有心搬迁、无力建房”现象普遍存在,贫困群众承受了较大的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已影响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能搬安置难,安置地配套政策落实较难。搬迁安置地大多属于高寒山区或深山河谷附近地区,可供安置的用地资源极少,搬迁工作要求鼓励实行整村(整村分批)搬迁,依托场镇、园区、基地进行安置。由于搬迁人口多,搬迁安置土地及生产生活用地需求较大,同时在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耕种的土地不仅不用纳税,还能享受国家对种粮户的“定补”政策,增加了安置地土地的潜在价值,调整难度越来越大。搬迁安置前后的户籍处理、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配套事业完善缓慢,给安置地的搬迁户生产生活造成不便。

(三)搬后发展难,后续产业发展较慢。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基本解决了搬迁群众的温饱和居住难、行路难、饮水难、读书难、就医难问题。但由于搬迁户文化程度低,贫困程度深,搬迁安置地生产生活用地较少,缺乏实用技术和市场意识,把握不住发展致富的机会,缺乏发展产业的启动资金和技术指导,导致搬迁群众落后的生产方式并没有发生彻底转变,后续产业发展较为困难。

三、思考与建议

(一)顶层设计与底层创新相结合

易地扶贫搬迁在一定时间内将是一项长期和系统性的扶贫工程,时间跨度大,空间覆盖广,持续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操作性强,短期效益不明显,这就要求国家从较高层面制定具有指导性和强制性政策,自上而下保证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延续和资金的持续投入。同时,由于搬迁地实施具体情况不同,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地区的安置资源特点和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组织实施形式、安置方式、扶持手段和社区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差别化的资金补助标准与住房建设标准,研究鼓励群众投亲靠友、异地购房自住搬迁的政策措施等。我们应该认识到搬得出只是工作的开始,使安置群众实现脱贫致富才是最终的工作目的。

(二)政府主导与村民主体相结合

易地搬迁工程不是简单的搬迁—安置,而是涉及到前期规划到后期保障安置等具体问题,从前期的政策宣传、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的村庄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到后期的产业发展、生态恢复,都需要政府积极参与,科学引导。搬迁群众作为搬迁主体,更要积极参与、自力更生,发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无论是统规统建还是统规自建,都要服从政府布局。但同时,选址布局、房屋结构、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劳投工都需要群众积极的参与,使政府的规划蓝图与群众的积极建设完美结合,将安置地建设成为规划合理、质量过硬、配套完善、群众宜居的满意工程。

(三)搬迁安置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搬迁安置群众能够脱贫致富是易地搬迁工作的出发点,科学选址、探索产业、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搬迁后的区位优势,大力培育群众能谋生、能脱贫、能致富的特色优势产业和产品,特别是要把休闲旅游业、畜牧业和经济林果产业发展作为搬迁群众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力度,把易地扶贫搬迁同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加快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拓宽搬迁群众的增收渠道,促进搬迁安置群众真正实现“可发展、能致富”。

(四)易地扶贫搬迁与各类力量相结合

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易地扶贫搬迁搬迁人数众多、资金缺口较大,产业发展压力较大,人均6000元搬迁补贴资金有限,群众承受能力有限,单靠这一项支农政策远远不能解决现今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易地扶贫搬迁“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和杠杆作用,以“统一规划、共同投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与其他支农力量,相互整合、形成合力,加强与信贷金融机构的协调合作,切实为搬迁安置群众减轻负担。同时要研究制定土地调整、户籍、子女入学、医疗社保、农村社会服务体系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落实,妥善处理好搬迁群众和原住户之间的关系,使搬迁群众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安置地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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