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18年6月20日至7月19日对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了集中巡察,并于2018年12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担当主体责任
(一)迅速部署,强化领导。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委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达市发改党组〔2018〕1133号),将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细化实化到具体整改措施,形成问题、责任、任务3张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松手。
(二)压实责任,从严落实。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研究部署和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重要任务亲自部署、整改责任亲自传导、线索处置亲自过问、突出问题亲自督办。委党组班子成员和县处级干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带头整改落实。各牵头科室认真履行牵头责任,相关科室加强协作配合,认真整改落实。通过全委上下共同努力,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深入剖析,注重长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剖析、举一反三,做到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委党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教育引导全委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整改政治意识不强、议事决策不规范、项目监管领导乏力、对行政权力运行的领导和监管乏力等问题。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问题。委党组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及时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确保发展改革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2018年全年召开23次党组会、16次中心组学习会,各支部每月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党建工作有关精神,并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二是制定了《关于2018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关于2018年度党组学习党内法规安排的通知》《“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年”活动的通知》,完善了《市发展改革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关于加快建设达州铁路枢纽相关工作的建议报告》等6件学习转化成果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018年底向市委宣传部报送了中心组学习情况报告。三是严格执行“述学、评学、考学”制度。2019年1月15日,委党组中心组召开了“述学、评学、考学”专题会议,听取委党组书记、中心学习组组长代表委党组中心组作述学报告、党组中心组成员作个人述学报告、对个人学习情况开展互评,并对当年学习情况进行考试考核。在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中,中心组成员汇报和检查了自己的学习情况。
(2)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修订了《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工作规则》(达市发改党组〔2018〕1098号),将重大项目安排建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等纳入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委党组研究通过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办法》《行政办公会制度》,待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同时杜绝党组会、行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套开或混开,以及行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代替党组会决策的情况。
(3)关于项目监管领导乏力问题。一是建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切实强化项目推进的组织保障。二是牵头制发了《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试行)》,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深入推进抽签法招标和异地远程评标试点,促进全市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三是针对开工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偏低问题,牵头对全市范围内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了逐一梳理排查。组织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化监管平台,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实施动态进行无死角督促监控。
(4)关于对行政权力运行的领导和监管乏力的问题。加强行政权力领导和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1+7文件,制发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一是牵头制定了《进一步深化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查和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查和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更加有力有序有效。二是梳理《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权力清单》《委领导权力清单》《科室(直属单位)权力清单》《重点岗位人员权力清单》,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监管。三是通过传阅文件、组织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讲座、个人自学等方式,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程序普法宣传,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杜绝先处罚后立案现象。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乏力问题。委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凝聚思想共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重大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努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有效解决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网络阵地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
(1)关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工作任务安排部署,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印发了《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达市发改党组〔2018〕625号),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述职述廉和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和干部职工年终绩效管理,与发展改革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6月29日召开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019年1月15日召开全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听取党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2018年11月,组织学习了国际国内形式分析和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有关工作情况通报会议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形势,坚定不移做好稳增长各项工作。大力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立了学习组织。三是落实工作机构。由党建办牵头负责意识形态日常工作,落实了2名具体工作人员。组织2名同志参加全市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读书班学习,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2)关于网络阵地作用发挥不够问题。委党组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管阵地、管导向、管队伍,不断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达市发改党组〔2018〕610号)。依托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0条。2018年报送信息170余条,被省政府办采用19条、市政府办采用80余条。编发每日参考176期。二是强化网络阵地管理。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在网络行为中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QQ工作群信息发布审查监管,未按程序进行审查的一律不予挂网。把握互联网传播规律,引领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委门户网站各栏目每周更新1次以上,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每周更新3次以上。三是妥善应对重大舆情。建立完善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网络舆情,做好网上舆论引导管控工作。2018年,办理和答复群众来信及公众建言献策100余条。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委党组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各项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关于对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改革任务统筹协调不力问题。加强对牵头改革事项的统筹调度,做好改革进度情况收集,整理汇总改革台账,定期分析研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于2015年11月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管理权限移交给了市交通运输局,已协调市交通运输局于2018年8月完成了改革销账任务。二是2019年1月21日市政府审议通过了《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力争2019年7月底搭建完成信用中国(四川·达州)网站,9月底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
(2)关于推进不力问题。积极向上对接,拟定推进计划,坚决完成省上下达的智能粮库升级应用平台等重点工作任务。成立了智能化升级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智能粮库升级应用平台方案》并按程序完成了报批、立项、审核,2019年1月29日完成了招投标工作,2月22日与中标方签订合同,预计6月底全面完成市级平台建设。
(3)关于扶贫帮扶工作有差距问题。建立健全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双向沟通协调机制,全力做好结对帮扶工作,不断提升帮扶满意度。一是加大帮扶力度,深入开展结对帮扶、走基层送温暖等活动,选派5名机关干部到宣汉渡口、宣汉峰城等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组织村民抓好产业发展,拓展持续增收渠道。机关党员干部走村入户,助力贫困户“造血”,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二是修改完善了《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脱贫攻坚帮扶手册》,细化了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帮扶要求等。三是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科室及个人年度目标考核。近两年干部职工累计开展帮扶慰问活动近900次。2019年1月7日党组会研究了《“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帮扶措施。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乏力问题。围绕中心抓党建,不断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压实分管领导、各科室、各支部的党建责任,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
(1)关于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建立了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党组及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及委员、党支部及委员党建工作责任。制定了《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加强对党支部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规范开展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目前所有支部均组织开展了2018年组织生活会。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多次派人参加了相关培训班。
(2)关于党员培养发展不力问题。将党员培养发展纳入支部工作计划,严格政治标准和程序,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机关党委第四支部于2019年2月19日讨论通过了一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正按程序报上级批复。机关党委第五支部于2018年8月5日确认一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关于党费没有按月收缴问题。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由机关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一管理党费,从2019年1月份开始,各支部将交纳党费纳入党员活动日固定内容,每月党员活动日集中交党费并开具发票。
2.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问题。委党组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主要任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请示报告制度。
(1)关于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达市发改党组〔2018〕1097号),明确规定“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2019年1月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19年1月15日召开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通报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和本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情况,班子成员均对上一年度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报告。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优化党支部设置,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机关原3个在职党支部调整为6个在职党支部。各支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组织生活规范和质量。
(3)关于“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将“两学”篇目、收取党费、过政治生日作为固定内容予以落实。支部及时公示党员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情况,机关党委不定期检查各支部落实情况,并将活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4)关于谈心谈话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和监督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2018年各支部均开展了谈心谈话工作。
(5)关于2018年以前未按要求开展“双报到”工作问题。认真落实“双报到”制度,注重实效。各支部及时掌握“双报到”情况,将“双报到”纳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2018年与达川区翠屏街道石家湾社区签订《服务项目认领协议书》,认领了4个服务项目,为达川区石家湾社区购买一万元书籍。第四支部与四川铁投湖锦置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共建,该公司党支部向三个帮扶村党支部分别捐赠现金2000元。党员个人积极在社区报到并开展义务服务,报到率100%。
3.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问题。坚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确保权力在有效监督中规范运行。修订完善了《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办法》,凡“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研究。研究重大问题不搞临时动议,会前充分酝酿;严格执行集体议事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党组成员对议题事项有无意见均要明确表态、同步规范了党组会议记录。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先后召开了27次党组会,会前均进行了充分酝酿沟通,班子成员均进行了明确表态,党组书记均是最后发言。
4.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认真贯彻按照市委“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用人导向和市委组织部“16字”用人要求,严格选人用人程序。完善了《市工程咨询中心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进一步加强编外人员管理,规范编外人员聘用。聘用合同到期编外人员不再续聘,3名编外人员已按政策规定和合同进行了妥善处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及班子成员责任。
(1)关于主体责任未抓牢压实问题。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组每年2次专题听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分别于2018年6月29日和12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组成员和县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正在研究《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党组决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制度。
(2)关于廉洁教育落实不够问题。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化,及时学习有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采取党组(扩大)会议、支部会议、邀请专家、外出参观等形式,经常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邀请了3名专家分别讲授《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组织机关干部到市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积极收看“巴渠清风”党风廉政建设巡展和“阳光问廉”专题节目;对新进机关工作人员、新提拔干部开展廉政谈话。节假日进行廉洁提醒,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缺位问题。正在制定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和廉政风险防控图,准确定位财务、人事、项目审批、执法等重点领域的关键风险点;健全配套制度,正在修订《绩效管理办法》《重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廉洁性风险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问题。完善权力监督体系,建立内审制度,每年对市工程咨询中心开展内部审计。修改完善了《达州市工程咨询中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达州市工程咨询中心(公司)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财务报销审核把关和公务用车管理。对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洁)风险防控措施执行和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自律、道德操守等情况开展内部抽查审计。配合派驻纪检组对委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2018年5月25日党组会上通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情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3.关于部分领域廉政风险较大问题。针对财务、人事、项目审批、执法等重点领域,找准风险点,健全防控措施。
(1)关于部分向上申报的项目,未经党组集体研究,而采取传签方式确定,存在廉政风险问题。制定了《项目申报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对项目申报程序进行了调整完善。2019年第一批保障新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申报均通过了党组集体研究。
(2)关于市工程咨询中心收费存在廉政风险问题。制定了《达州市工程咨询中心(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市工程咨询中心人员岗位职责。已催收欠款62万余元,余下7万余元欠款预计今年内全部催收到位。
(3)关于办公用品购置随意性大问题。修改完善《办公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建立登记台账,明确采购、保管、登记人员责任。拟定了《关于邀请供应商参加2019年机关自行购置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必选的方案》,已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将按照质量好、价格优、服务佳的原则,采取比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确定办公用品供应商作为固定购置点,并签订购置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切实避免随意采购问题。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推动廉洁从政不断往深处走。
(1)关于无政策依据发放补助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开展自查,坚决杜绝无政策依据发放补助或奖金。一是对已经发放的8.51万元政务信息和政务调研稿酬进行了核查,明确到了具体科室和个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宣传解释,有关领导和同志积极配合,所发稿酬将在半年内清退到位。同时,从2018年1月起已取消了政务信息和政务调研稿酬。二是清退了2016年度市政务中心评选的优秀工作人员奖励金1600元。三是清退了市工程咨询中心给在职人员发放咨询工程师补助和一次性奖励金4.9万元。
(2)关于超范围计缴住房公积金问题。针对巡察组明确的超范围计缴部分,我委多次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衔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车补属于改革性补贴,应当纳入住房公积金计缴范围。鉴于政策理解不同,我委决定从2019年开始,暂不将车补纳入住房公积金计缴范围,并向干部职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关于超标准租赁车辆问题。2018年4月与达运汽车租赁公司重新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取消了汉兰达7座3.5L车型。委主要领导多次对车辆租赁和乘车事宜提出明确要求,禁止超标租赁和乘坐超标车辆。目前,未发生租用超标车辆情况。
2.“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严格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管理,压缩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1)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8年1月至今未出现超标接待、多次接待的情况。
(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问题。制定了《达州市工程咨询中心(公司)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下属单位用车管理。同时开展了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自查,继续严格实行单车核算制度,建立单车核算台账。严格实行公务卡刷卡加油,严控车辆油费支出。反馈问题中指出的长租车辆川SRT815问题,已于2018年3月退还。
关于川SQT076车在2分钟内加油2次的说明:经查,我委下属单位市工程咨询中心车辆川SQT076在2016年4月1日加油2次,原因是4月1日之前单位加油卡余额不足,驾驶员私人垫资现金加了300元的油,并在4月1日补刷了加油卡300元。已责令当事驾驶员作出书面说明。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议费、差旅费管理,严把经费报销审核程序。
(1)关于会议费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根据《达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申报审批,坚决控制参会人数、会议经费开支。二是2018至今市发展改革委召开的会议,均按照标准严格执行。三是全市发改工作会按要求年初纳入了年度预算,同时对计划召开的年度专题会作了初步计划安排。四是报销会议费必须要件齐全,包括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饭店酒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发票等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2)关于差旅费管理不规范问题。严格落实《达州市差旅费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出差事前审批制度。委党组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驻村干部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保障驻村帮扶干部合法权益。同时,严格执行外出参加会议和培训公杂费报销规定。
关于原监审科长2017年11月到海口参加培训延迟返回并多报差旅费的说明:经与河市机场核实,海口到达州的航班为每周一、三、五、七,2017年11月18日为周六,故出差同志购买了19日航班返回,因此产生了530元出差补助和住宿费。
(3)关于经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从2018年8月开始,财务审核人员不再对差旅费报销单更改大小写金额,确因填写失误需要更改的,由报销人重新填写。二是针对之前由于车票丢失,以“证明”作为报销凭证的情况,已从2018年10月开始,对车票丢失的,必须提供网购车票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予以佐证。目前,没有再出现过类似问题。
(4)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已按相关规定进行核算、设置账簿。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住宿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现象较多。严格执行《机关公务卡有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差旅费、限额以内的会议费及接待费、零星购置费等,均使用公务卡结算。单次5000元(含)以上的会议费、3000元以上的接待费、购置费,均采取转账支付。因个人原因尚未办理公务卡的,安排共同出差或用本人储蓄卡结账,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三、着眼建章立制,持续深入整改落实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第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全市发展改革工作作出新的贡献。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并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行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深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委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8-2523813。
中共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