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委宣传工作,展示发改部门良好形象,现就规范使用LED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鲜明
围绕市委“12335”总体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和我委中心工作,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及时鲜明反映我市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情况、我委重点工作动态、创造性措施、亮点成效。
二、科学布局
宣传内容要科学布局,规范版面,体现宣传性、时效性、生动性,可采用图片、文字、视频以及组合方式展现,通过适宜的字体大小,合适的间距和行距,恰当的颜色搭配,使图文相应,板块清晰,主题凸显。
三、严格审核
科室要集体研究,落实专人起草,宣传展稿经科室负责人初审,电子版经办公室审查校对后,纸质版再送委分管领导审核,分管办公室委领导审发。重要敏感信息、未经审签信息、未经证实的信息,以及涉密信息等不宜公开发布的信息不得发布。
四、落实责任
委LED屏宣传实行科室轮流负责制,每5个工作日轮流一次(具体详见附表)。责任科室牵头负责宣传资料搜集、整理、排版和宣传资料的报审。办公室负责做好委领导签字稿件存档、发布、LED屏的日常维护、LED操作系统的技术指导。
此项工作纳入各科室年终绩效目标考评,将依据展面设计质量酌情计分,凡未制作展播的将予扣分。
附件: 2017年度LED屏使用安排表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0日
附件
2017年度LED屏使用安排表
责任科室 | 宣传时间 |
办公室 | 3.1——3.7 |
法规科、稽查科 | 3.8——3.14 |
工程咨询中心 | 3.15——3.21 |
综合规划科 | 3.22——3.28 |
办公室 | 3.29——4.6 |
投资科 | 4.13——4.19 |
能源科 | 4.20——4.26 |
办公室 | 4.27——5.4 |
农经科 | 5.5——5.11 |
交通运输科 | 5.12——5.18 |
环资科、体改科 | 5.19——5.25 |
社会发展科 | 5.26——6.2 |
办公室 | 6.5——6.9 |
工业发展科 | 6.12——6.16 |
以工代赈科 | 6.19——6.23 |
价调科、成本科 | 6.26——6.30 |
办公室 | 7.3——7.7 |
价格科、收费科 | 7.10——7.14 |
价检局、粮食市场监管科 | 7.17——7.21 |
财经贸易科(粮食产业发展科) | 7.24——7.28 |
办公室 | 7.31——8.4 |
粮食调控科 | 8.7——8.11 |
粮食仓储管理科 | 8.14——8.18 |
监察室 | 8.21——8.25 |
人事科 | 8.28——9.1 |
办公室 | 9.4——9.8 |
法规科、稽查科 | 9.11——9.15 |
工程咨询中心 | 9.18——9.22 |
综合规划科 | 9.25——9.29 |
办公室 | 9.30——10.12 |
投资科 | 10.13——10.19 |
能源科 | 10.20——10.26 |
农经科 | 10.27——11.2 |
办公室 | 11.3——11.9 |
交通运输科 | 11.10——11.16 |
环资科、体改科 | 11.17——11.23 |
社会发展科 | 11.24——11.30 |
办公室 | 12.1——12.7 |
工业发展科 | 12.8——12.14 |
以工代赈科 | 12.15——12.21 |
价调科、成本科 | 12.22——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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