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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委机关LED屏宣传阵地加强机关宣传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3 15:11:13   作者:办公室   点击量: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我委宣传工作,展示发改部门良好形象,现就规范使用LED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鲜明

围绕市委“12335”总体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和我委中心工作,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及时鲜明反映我市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情况、我委重点工作动态、创造性措施、亮点成效。

二、科学布局

宣传内容要科学布局,规范版面,体现宣传性、时效性、生动性,可采用图片、文字、视频以及组合方式展现,通过适宜的字体大小,合适的间距和行距,恰当的颜色搭配,使图文相应,板块清晰,主题凸显。

三、严格审核

科室要集体研究,落实专人起草,宣传展稿经科室负责人初审,电子版经办公室审查校对后,纸质版再送委分管领导审核,分管办公室委领导审发。重要敏感信息、未经审签信息、未经证实的信息,以及涉密信息等不宜公开发布的信息不得发布。

四、落实责任

LED屏宣传实行科室轮流负责制,每5个工作日轮流一次(具体详见附表)。责任科室牵头负责宣传资料搜集、整理、排版和宣传资料的报审。办公室负责做好委领导签字稿件存档、发布、LED屏的日常维护、LED操作系统的技术指导。

此项工作纳入各科室年终绩效目标考评,将依据展面设计质量酌情计分,凡未制作展播的将予扣分。

 

附件: 2017年度LED屏使用安排表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0日

 附件

 

2017年度LED屏使用安排表

 

责任科室

宣传时间

办公室

3.1——3.7

法规科、稽查科

3.8——3.14

工程咨询中心

3.15——3.21

综合规划科

3.22——3.28

办公室

3.29——4.6

投资科

4.13——4.19

能源科

4.20——4.26

办公室

4.27——5.4

农经科

5.5——5.11

交通运输科

5.12——5.18

环资科、体改科

5.19——5.25

社会发展科

5.26——6.2

办公室

6.5——6.9

工业发展科

6.12——6.16

以工代赈科

6.19——6.23

价调科、成本科

6.26——6.30

办公室

7.3——7.7

价格科、收费科

7.10——7.14

价检局、粮食市场监管科

7.17——7.21

财经贸易科(粮食产业发展科)

7.24——7.28

办公室

7.31——8.4

粮食调控科

8.7——8.11

粮食仓储管理科

8.14——8.18

监察室

8.21——8.25

人事科

8.28——9.1

办公室

9.4——9.8

法规科、稽查科

9.11——9.15

工程咨询中心

9.18——9.22

综合规划科

9.25——9.29

办公室

9.30——10.12

投资科

10.13——10.19

能源科

10.20——10.26

农经科

10.27——11.2

办公室

11.3——11.9

交通运输科

11.10——11.16

环资科、体改科

11.17——11.23

社会发展科

11.24——11.30

办公室

12.1——12.7

工业发展科

12.8——12.14

以工代赈科

12.15——12.21

价调科、成本科

12.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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