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安全委会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实际工作,就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严抓落实。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抓好应急保供、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勇于担当作为,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切实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实现安全生产。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重点整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作为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针对疫情防控、冬春季生产和储粮特点,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并落实防范化解措施,做到疫情防控、粮油生产、安全生产有机融合,同步推进,及时摸清找准、整治消除存在的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四、强化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险情、事故报告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作好值班记录,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深入疫情防控前沿督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党员干部要挺身而出,打头阵、当先锋、做表率,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