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市发改委、市农发行深入渠县开展秋粮收购工作督查。工作组一行对渠县静边、土溪粮油食品站、渠县有庆省粮食储备库、渠县国家粮食储备库等单位2017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照“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要求,重点检查了收购库点有无公布相关收购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有无拒收农民交售合格粮;是否向农民“打白条”;是否计量不准克扣农民;是否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不执行国粮食质量标准;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收购“转圈粮”、“人情粮”等严重违反收购政策的行为。工作组充分肯定了渠县国有粮食企业的秋粮收购工作,严格执行了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工作有序开展,做到了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有力维护了种粮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