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申请办理达州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达市文体旅函〔2020〕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达州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
二、项目单位: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三、项目拟建地址:达州市城市运动公园内。
四、项目拟建设内容与规模:负一楼为地下停车场,一楼为标准篮球场2片,二楼为标准排球场1片、艺术体操训练场1片,三楼为标准羽毛球场12片,四楼为乒乓球桌24张,五楼为柔道、健身馆。总建筑面积约2万㎡。(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五、项目估算投资与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市本级财政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请你局严格按批复要求,根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和用地预审意见,委托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同步启动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等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如项目未实施,请及时书面告知项目建议书审批部门。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