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龙山街街头公园立项的请示》(达市园林〔2019〕84号)收悉,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原则同意龙山街街头公园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山街街头公园
二、项目业主:达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三、拟建地址:通川区龙山街。
四、拟建规模及内容:该工程项目建设面积约7500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绿化及铺装、公厕等配套设施建设。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以概算批复审批为准,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性资金。
六、建设工期:8个月。
七、社会经济效益:本项目为莲花湖片区市民提供舒适的休闲空间,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具有明显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八、建设要求:勘察、设计合同达到比选规模标准以上,招标规模标准以下的,通过比选确定勘察、设计单位。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事项在概算批复时一并核准。
请你单位严格按批复要求,委托符合国家规定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编制工作,并同步启动相关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如项目未实施,请及时书面告知项目建议书审批部门。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