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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塔石路沿线土地开发利用工程(支路)锣鼓路、宝善街东段项目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3-04 11:30:05   作者:   点击量:   来源:

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塔石路沿线土地开发利用工程(支路)锣鼓路、宝善街东段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的请示》(达市投司〔2019260号)收悉塔石路沿线土地开发利用工程(支路)锣鼓路、宝善街东段项目送审概算总投资9573.65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用8093.28万元,其他费用1031.04万元,预备费449.33万元。根据咨询评估机构对项目概算的评审意见,经20201月中共达州市委四届第107次常委会议和20201月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定,原则同意塔石路沿线土地开发利用工程(支路)锣鼓路、宝善街东段项目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意见,现将具体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拟建两条道路,设计全长约1169.3其中锣鼓路约458.8米,宝善街东段约710.5米;项目建设内容还包含狮子河上游,锣鼓路沿线段河道整治约473米以及锣鼓路道路红线范围外侧15米范围内景观打造

二、投资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452.37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用7433.13万元(含暂列金574.11万元),其他费用623.31万元,预备费395.93万元

请你单位严格根据批复要求,按照投资概算是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的原则,抓紧委托符合国家规定的机构开展下阶段工作,统筹做好相关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概算控制如遇投资变更,请严格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发〔201816号)和《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查和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4个方案的通知》(达市委〔2019184号)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接受在线监测和现场核查。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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