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给予“四城同创”整治项目(人行道整治)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市政处〔2019〕277号)收悉。根据2019年9月18日市委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的《2020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初步建议计划》,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原则同意“四城同创”整治项目(人行道整治)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城同创”整治项目(人行道整治)。
二、项目业主:达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三、拟建地址:达州市中心城区。
四、拟建规模及内容:对中心城区紫荆路、金山北路、永和街等102条道路的人行道进行升级改造和维修等工作,整治面积约33.35万平方米。
五、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0950万元,匡算总投资不作为项目投资的依据,估算总投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为准,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投资。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社会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全面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对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请你单位严格按批复要求,根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规划方案设计意见,委托符合国家规定咨询资质的单位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同步启动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等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如项目未实施,请及时书面告知项目建议书审批部门。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