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达州市朝阳路塔沱人行天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达市投司〔2018〕276号)收悉。为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有序推进城市缓堵保畅建设,根据咨询评估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达州市朝阳路塔沱人行天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达州市朝阳路塔沱人行天桥项目。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该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交通配套服务水平,缓解区域交通拥堵,保障广大市民的过街安全,对促进达州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人行天桥1座及朝阳中路过街地通道1座,塔沱人行天桥绿道全长357米,其中桥梁长242米,绿道路基段长115米,天桥梯道3处等;朝阳中路过街地通道长51米,宽6米;支通道4条,每条长18米,宽4米。
四、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281万元,最终以概算批复总投资作为项目的最高限额和依据,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性资金。
五、建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路塔沱片区。
六、项目业主: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环境保护、节能和安全: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认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社会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对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交通状况,缓解交通拥堵,促进达州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请你司严格按批复要求,委托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在6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分别报行业主管部门和投资主管部门审批。为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请同步开展环评、能评、安评、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好资金、招投标等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施工建设中请积极落实安全生产施工相关规定要求,争取早日完工发挥投资效益。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编码 :2018-511700-48-01-311566)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