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金兰路北延线等6条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达市住建〔2017〕171号)收悉。为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城市交通体系,经研究,原则同意金兰路北延线等6条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兰路北延线等6条市政道路工程。
二、项目业主: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拟建地址:通川区西外金兰路、新锦街、锦弘路、冬梅街、东乡街、巴渠西路。
四、拟建规模及内容:道路总长约2697米(其中金兰路北延线长约230米,宽30米;新锦街长约372米,宽15米;锦弘路长约246米,宽12米;冬梅街长约465米,宽12米;东乡街长约284米,宽12米,巴渠西路长约1100 米,宽1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以及排水系统、照明系统、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初步匡算总投资约7800万元,估算总投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为准,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性资金。
六、社会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对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城市交通体系,促进达州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请你局严格按批复要求,委托符合国家规定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批。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请进一步落实好资金、招投标等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