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
你部《关于申请巴山文学院立项的函》(达市宣函〔2017〕4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为系统展现达州文学历史和文学运演规律,服务保障巴山作家群落地和集团冲锋,致力专业培育文学新秀和文学精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巴山文学院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市委宣传部。
三、项目建设地址:巴山书画院东侧。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原“达川市建筑陶瓷厂”旧厂房剩余面积约2300平米,以及东边新建的(原通川区文化馆辅助用房)全现浇楼房约2400余平米,总面积4700平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请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分别报行业主管部门和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同时,请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及规范,切实加强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和建设规模,发挥投资效益。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