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凤凰山山前路东段及塔石路2号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达市住建〔2017〕161号)收悉。为切实推进缓堵保畅,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该项目位于通川区主城区,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完善城市交通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工程。目前,随着达州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急剧膨胀,汽车保有量突增,主城区现有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已不能满足正常通行需求,制约着经济社会进一步持续稳定发展,加快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名称:凤凰山山前路东段及塔石路2号桥工程。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道路及桥梁长393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73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252万元,征地拆迁费2794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性资金。
五、建设地址:通川区主城区。
六、项目业主: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建设工期:15个月。
八、环境保护和节能: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认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九、社会经济效益:该项目建成后,对完善城市交通设施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请你局严格按批复要求,委托符合国家规定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行业主管部门及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步做好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安全评价等前期工作。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请进一步落实好资金、招投标、征拆等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编号:2017-511700-50-01-165790)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1日